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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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6:53
楚国在早期实行的县制具有显著的特点。首先,县公和县尹的职位由楚王直接任命和调动,而非世袭,如楚文王即任命彭宇为申公,此后这一职务频繁更换姓氏。
在军事上,楚王具有直接征召县邑军队的权力。例如,在城濮之战中,楚帅子玉兵败,楚成王指出申息的子弟追随他战斗,这表明申息的军队是楚王直接调度的直属部队。这种体制确保了军队对王权的直接忠诚。
申、息的军队因其战斗力强而备受重视。楚成王三十七年,他们被调往商密戍守,而在楚共王六年,又参与了援助蔡国抵御晋军的行动。这种调动显示出楚王对军队的控制如同指挥自己的肢体。
在经济方面,县邑设立后,土地和赋税制度也发生了改变。楚共王七年,子重欲将申、息作为赏田,但屈巫臣认为设立县邑的初衷是为了征收赋税和防御北方,若作为赏田将削弱中央对这两个县邑的控制。这表明县邑不仅是地方的行政区域,更是税收的重要来源,直接归楚王所有。
综合来看,楚国的县制改革标志着地方权力向中央集中的转变,实现了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的高度集中,对全国政令的统一和中央集权产生了深远影响,开创了历史的新篇章。
楚文王(?-公元前675年),楚武王子,芈姓,熊氏,名赀。公元前690年,武王于伐随途中卒,次年,熊赀继位为楚国国君,即楚文王。熊赀早年受过严格的教育,他的师傅是从申国请来的,史称“保申”。因武王位长达51年,文王继位时已人到中年了,其性格是锋芒毕露的。《楚史》载:“文王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迁都于郢(今宜城楚皇城),也许这是武王的遗命而由文王付诸实施的。”《古代荆楚地理新探》称:“或正式都郢乃在此时(楚文王元年),而事实的迁郢则在十年前(武王晚期,公元前703至前6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