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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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20: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和法规,制定自治区的教育法规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其首要任务是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协调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
教育厅负责综合管理各类教育,包括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它还承担自治区的教育督导职责,制定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进行监督和检查。
教育厅在科技*改革中发挥作用,参与研究和指导教育*和办学*的改革。并与有关部门合作,管理教育经费预决算,筹措教育资金,制定相关*法规,以及管理国内外对新疆的教育援助和贷款。
在人事管理方面,教育厅负责制定*和规章制度,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此外,还负责学历教育考试、继续教育、扫盲工作,以及大中专院校和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实施。
教育厅在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军训等方面也承担指导职责,还组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教育信息化的研究工作。教材编译、审定和出版,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以及对外交流、留学教育等事务也由教育厅负责管理。
最后,教育厅还需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并按照自治区*的指示,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作为自治区*组成部门,主管全区教育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新疆省成立教育厅;1970年9月改教育厅为教育局;1982年改教育局为教育厅;1986年改教育厅为教育委员会,2000年8月改教育委员会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