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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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05:00
伊斯兰教的传统组织形式,即教坊(al—Jama‘ah),起源于清真寺,最初是为穆斯林集体礼拜而设立的。在历史上,如唐、宋时期的中国东南沿海,阿拉伯和波斯穆斯林在指定的“蕃坊”中聚居,自行处理宗教和法律事务。元朝时期,随着蒙古军队的扩张,中亚和西亚的穆斯林被派往中国,他们在清真寺周围形成了聚居区,进而形成了以清真寺为中心的教坊制度,这一制度由阿訇掌教并逐渐发展。
在元明时期,随着回回民族的形成,教坊制度在城乡穆斯林中更加普遍,经堂教育和宗教学术文化活动日益兴盛,教坊的内容和特点更加丰富。教坊居民通常属于特定的教派或门宦,他们在教坊内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教坊之间通常独立,但在宗教节日或重要仪式上会互相交流,如西北地区的门宦教派实行扩大的教坊制,教主或代表有统一管辖权。
进入民国,随着伊赫瓦尼和赛莱菲耶派的兴起,教坊经历了分化和重组,出现了单一教派的教坊。教坊的领导者,如阿訇或开学阿訇,通过协商选举产生。教坊内部设有管理机构,如乡老会或学董会,负责清真寺的日常管理、财产维护、宗教活动和社区事务,包括调解居民纠纷。现代,教坊的管理已转变为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接受政府行政管理和国家法律的约束,实行民主管理,成员由教坊内的高目协商选举产生。
唐高祖置内教坊于禁中,掌教习音乐,属太常寺。武则天如意元年(692年),改为云韶府,以宦官为使。玄宗开元二年(714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教习俗乐,以宦官为教坊使,后遂不再属太常寺。此后凡祭祀朝会用太常雅乐,岁时宴享则用教坊俗乐。宋、金、元各代亦置教坊,明置教坊司,司礼部,清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