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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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审理的级别管辖不存在,一般合并审查就是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案件对于受诉的法院均有管辖的权利,而且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的程序,从而达到节约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 一、合并审理的级别管辖存在吗?合并审理必须要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因此...
刑事案件可以合并审理吗刑事案件可以合并审理吗 刑事案件是可以合并审理的,具体体现是2012年12月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
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是否可以突破级别管理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不可以突破级别管理和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
...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怎么办?可能属于都有管辖权的法院,谁先受理谁审理,后受理的移送。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两个...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合并审理成立普通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这些诉讼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并且本法院都有管辖权;(2)这些诉讼必须都能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3)必须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4)当事人必须同意合并审理。2、第三人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实行的是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
浅谈如何理解民事诉讼合并管辖合并管辖不同于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法定管辖;也不同于指定管辖,虽然它也是由法院用裁定指定的,但指定管辖有一整套的制度和要求,只要与有类似的情况就必须依法严格办理。所以合并管辖有以下几个特征;1、诉之合并是几个独立之诉的合并。合并之诉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如果某一案件只有一...
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有什么区别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法律依据:一、级别管辖(1)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案件的性质;案件的繁简程度;案件的影响范围;诉讼金额的大小。(2...
双方订立多份合同分别违约怎么进行赔偿?如果管辖权条款不一致,可能导致主合同由仲裁机构关系,担保合同由担保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个人保函由个人常住地法院管辖的复杂情形。本来一个案子解决问题,现在变成三个案子,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均增加。二、合并审理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56条和126条的相关规定,合并审理的法律规定主要...
民事诉讼法关于反诉的规定反诉和本诉同时存在,可合并审理,但应分别审查、判处。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权利,又承担原、被告的义务。除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反诉的规定中对反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