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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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7:27
如何区块链技术,让电子数据转变为合法有效的电子证据?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诉讼中大量证据逐渐以电子数据存证的形式呈现,借助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克服电子数据“取证难、易丢失、易伪造”的天然缺陷,确保其能作为呈堂证供呢?
区块链基于多方共识、不可篡改、透明可追溯等技术特征,可以有效解决电子证据“数量大、证据分散、取证难、易被篡改、难以认定”等问题,实现“电子数据“向“合法有效的电子证据”转变,方便电子数据的证据认定,提高司法存证领域的诉讼效率。
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认定链上数据可以作为司法采信的依据。
2021年5月18日,最高人民*发布《人民*在线诉讼规则》并于8月1日起施行,首次规定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明确了区块链存储的数据上链后推定未经篡改的效力。同时,确立了区块链存储数据上链后以及上链前的真实性审核规则。
这不仅推动了区块链技术与诉讼规则的融合,更开启了区块链司法模式的发展道路。
易保全是第一批通过国家*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企业,利用自研保全链技术搭建了联盟链,并将区块链与司法相结合,搭建了数据存证公证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电子数据从产生、存证,到公证、举证等全链路可信问题:
上链时,利用区块链技术将数据在事前已进行多方存证,保障存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链后,数据同步联盟链上的各个节点进行备份、留存,保障数据的可信性与安全性;诉讼时,证据可在多个司法节点验证、提取,还可在线出具相关司法文书,有效提高维权效率。
区块链技术是怎样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的?我们主要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电子数据分布式存证领域,包括合同存证、邮件存证、文件存证、结构化数据存证等。
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电子数据存证的使用频次和数据量都显著增长。不同类型电子证据的形成方式不同,但是普遍具有易消亡、易篡改、技术依赖性强等特点,与传统实物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司法审查认定难度更大。
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在电子数据的生成、收集、传输、存储的全生命周期中,对电子数据进行安全防护、防止篡改、并进行数据操作的留痕,从而为相关机构审查提供有效手段。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电子证据的保全,将需要存证的电子数据以交易的形式记录下来,打上时间戳,记录在区块中,从而完成数据保全及存证的过程。在数据的存储过程中,多个参与方节点共同见证,共同维护一个分布式的账本,从而极大降低了数据丢失、被篡改、被攻击的可能性。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合,可以降低电子数据存证成本,方便电子数据的取证及证据认定,提高司法存证领域的诉讼效率。
是否有法律明确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
最高人民*出台的《人民*在线诉讼规则》对此进行了相关规定。
依据《人民*在线诉讼规则》
第十六条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应当结合下列因素作出判断: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当事人提出电子数据上链存储前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交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储前数据的真实性,并结合上链存储前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电子数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不予确认其真实性。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区块链开发是法律允许的吗?只要你开发的区块链不是非法获利就可以,这方面应该是有相关规定的。
区块链安全性主要通过什么来保证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分布式记录技术,它通过对数据进行加密和分布式存储,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保证区块链的安全性:
1.加密技术:区块链采用的是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算法,可以有效保护数据的安全。
2.分布式存储:区块链的数据不是集中存储在单一节点上,而是分散存储在网络中的各个节点上,这有效防止了数据的篡改和丢失。
3.共识机制:区块链通常采用共识机制来确认交易的合法性,这有助于防止恶意交易的发生。
4.合约机制:区块链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自动执行交易,这有助于防止操纵交易的发生。
区块链技术在实现安全性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例如,区块链的安全性可能受到漏洞的攻击,或者因为私钥泄露而导致资产被盗。因此,在使用区块链技术时,还需要注意身份认证、密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区块链的安全性。
此外,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也可能受到*、法规等方面的影响。例如,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区块链技术可能会受到审查和*,这也可能会对区块链的安全性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主要通过加密技术、分布式存储、共识机制和合约机制等方式来保证,但是还需要注意其他方面的挑战和影响因素。
有相关法律认可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吗?1月21日,最高人民*发布《关于人民*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规定共36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和电子数据,经当事人举证质证后,人民*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法认定其内容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并经技术核验后一致的,推定该证据材料上链后未经篡改,人民*可以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条【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当事人对区块链存证证据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条【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当事人提出数据上链存证时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区块链存证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证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说明上链存证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第三方公证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区块链存证证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第十七条【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平台存证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存证证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易保全从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区块链技术的底层研发与应用创新,并通过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链、君子签、微版权、仲证宝等应用场景。并凭借专业、合法、合规、安全的一站式服务,斩获了不少国家级荣誉。数字化浪潮下,数据安全或将成为核心竞争力,而在国家大力发展区块链的势头下,区块链存证保障数据安全将成为大势所趋。易保全区块链存证保全中心将在区块链存证、电子合同、互联网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帮助更多企业及机构通过区块链存证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彻底*传统模式,引领数字化办公全面升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7:27
如何区块链技术,让电子数据转变为合法有效的电子证据?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诉讼中大量证据逐渐以电子数据存证的形式呈现,借助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克服电子数据“取证难、易丢失、易伪造”的天然缺陷,确保其能作为呈堂证供呢?
区块链基于多方共识、不可篡改、透明可追溯等技术特征,可以有效解决电子证据“数量大、证据分散、取证难、易被篡改、难以认定”等问题,实现“电子数据“向“合法有效的电子证据”转变,方便电子数据的证据认定,提高司法存证领域的诉讼效率。
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认定链上数据可以作为司法采信的依据。
2021年5月18日,最高人民*发布《人民*在线诉讼规则》并于8月1日起施行,首次规定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明确了区块链存储的数据上链后推定未经篡改的效力。同时,确立了区块链存储数据上链后以及上链前的真实性审核规则。
这不仅推动了区块链技术与诉讼规则的融合,更开启了区块链司法模式的发展道路。
易保全是第一批通过国家*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企业,利用自研保全链技术搭建了联盟链,并将区块链与司法相结合,搭建了数据存证公证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电子数据从产生、存证,到公证、举证等全链路可信问题:
上链时,利用区块链技术将数据在事前已进行多方存证,保障存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链后,数据同步联盟链上的各个节点进行备份、留存,保障数据的可信性与安全性;诉讼时,证据可在多个司法节点验证、提取,还可在线出具相关司法文书,有效提高维权效率。
区块链技术是怎样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的?我们主要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电子数据分布式存证领域,包括合同存证、邮件存证、文件存证、结构化数据存证等。
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电子数据存证的使用频次和数据量都显著增长。不同类型电子证据的形成方式不同,但是普遍具有易消亡、易篡改、技术依赖性强等特点,与传统实物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司法审查认定难度更大。
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在电子数据的生成、收集、传输、存储的全生命周期中,对电子数据进行安全防护、防止篡改、并进行数据操作的留痕,从而为相关机构审查提供有效手段。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电子证据的保全,将需要存证的电子数据以交易的形式记录下来,打上时间戳,记录在区块中,从而完成数据保全及存证的过程。在数据的存储过程中,多个参与方节点共同见证,共同维护一个分布式的账本,从而极大降低了数据丢失、被篡改、被攻击的可能性。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合,可以降低电子数据存证成本,方便电子数据的取证及证据认定,提高司法存证领域的诉讼效率。
是否有法律明确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
最高人民*出台的《人民*在线诉讼规则》对此进行了相关规定。
依据《人民*在线诉讼规则》
第十六条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应当结合下列因素作出判断: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当事人提出电子数据上链存储前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交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储前数据的真实性,并结合上链存储前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电子数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不予确认其真实性。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区块链开发是法律允许的吗?只要你开发的区块链不是非法获利就可以,这方面应该是有相关规定的。
区块链安全性主要通过什么来保证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分布式记录技术,它通过对数据进行加密和分布式存储,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保证区块链的安全性:
1.加密技术:区块链采用的是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算法,可以有效保护数据的安全。
2.分布式存储:区块链的数据不是集中存储在单一节点上,而是分散存储在网络中的各个节点上,这有效防止了数据的篡改和丢失。
3.共识机制:区块链通常采用共识机制来确认交易的合法性,这有助于防止恶意交易的发生。
4.合约机制:区块链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自动执行交易,这有助于防止操纵交易的发生。
区块链技术在实现安全性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例如,区块链的安全性可能受到漏洞的攻击,或者因为私钥泄露而导致资产被盗。因此,在使用区块链技术时,还需要注意身份认证、密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区块链的安全性。
此外,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也可能受到*、法规等方面的影响。例如,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区块链技术可能会受到审查和*,这也可能会对区块链的安全性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主要通过加密技术、分布式存储、共识机制和合约机制等方式来保证,但是还需要注意其他方面的挑战和影响因素。
有相关法律认可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吗?1月21日,最高人民*发布《关于人民*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规定共36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和电子数据,经当事人举证质证后,人民*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法认定其内容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并经技术核验后一致的,推定该证据材料上链后未经篡改,人民*可以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条【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当事人对区块链存证证据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条【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当事人提出数据上链存证时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区块链存证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证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说明上链存证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第三方公证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区块链存证证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第十七条【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平台存证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存证证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易保全从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区块链技术的底层研发与应用创新,并通过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链、君子签、微版权、仲证宝等应用场景。并凭借专业、合法、合规、安全的一站式服务,斩获了不少国家级荣誉。数字化浪潮下,数据安全或将成为核心竞争力,而在国家大力发展区块链的势头下,区块链存证保障数据安全将成为大势所趋。易保全区块链存证保全中心将在区块链存证、电子合同、互联网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帮助更多企业及机构通过区块链存证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彻底*传统模式,引领数字化办公全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