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3:2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0:02
*出台已有一段时间,近期有朋友咨询相关事宜,以下是*原文截图:
在青岛市的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新建商品房的市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此*的有效期已经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直系亲属包括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需要注意的是:
1、仅限于新房购买者,二手房购买者无法提取;
2、*有效期限至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