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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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4:22
可以联系学校再次补办。
区(乡镇)*或由*授权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始业前十五天,向自己服务范围内当年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要发至接受义务教育对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各区*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需经区*盖章后方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