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法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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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6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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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0:51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专属管辖仅限于三类特定的民事诉讼类型:
首先,针对因不动产产生的纷争而引发的诉讼案件,这类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区域内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其次,涉及到港口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所引起的诉讼案件,此类案件应交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最后,对于涉及继承遗产相关争议的诉讼案件,这类案件应由被继承人逝世之际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及的“不动产”,特指那些无法轻易移动且移动之后可能导致其价值降低甚至丧失的财产,比如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森林、草原、河流等等。
专属管辖的司法约束力,也就是其效力,主要体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方面。
牵连管辖,也称为合并管辖,是指对于某个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因为另一个案件与其存在着某种关联性,从而将两个案件一并管辖和审理。
牵连管辖的本质在于,对于某个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这种关联性获得了原本并不属于自身管辖范畴的案件的管辖权。
牵连管辖通常适用于原告方追加诉讼请求以及被告方提出反诉的情况。
尽管牵连管辖在实践中确实扩大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然而这一扩大却受到了专属管辖的严格限制,如果另一个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那么受诉法院就不能够依据牵连管辖来获取该案件的管辖权。
举例来说,当被告方提出反诉的时候,尽管反诉的诉讼标的与本诉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性,但它依然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因此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反诉同样拥有其自身的管辖法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0:48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专属管辖仅限于三类特定的民事诉讼类型:
首先,针对因不动产产生的纷争而引发的诉讼案件,这类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区域内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其次,涉及到港口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所引起的诉讼案件,此类案件应交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最后,对于涉及继承遗产相关争议的诉讼案件,这类案件应由被继承人逝世之际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及的“不动产”,特指那些无法轻易移动且移动之后可能导致其价值降低甚至丧失的财产,比如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森林、草原、河流等等。
专属管辖的司法约束力,也就是其效力,主要体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方面。
牵连管辖,也称为合并管辖,是指对于某个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因为另一个案件与其存在着某种关联性,从而将两个案件一并管辖和审理。
牵连管辖的本质在于,对于某个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这种关联性获得了原本并不属于自身管辖范畴的案件的管辖权。
牵连管辖通常适用于原告方追加诉讼请求以及被告方提出反诉的情况。
尽管牵连管辖在实践中确实扩大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然而这一扩大却受到了专属管辖的严格限制,如果另一个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那么受诉法院就不能够依据牵连管辖来获取该案件的管辖权。
举例来说,当被告方提出反诉的时候,尽管反诉的诉讼标的与本诉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性,但它依然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因此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反诉同样拥有其自身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