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4000元不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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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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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7:2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对公、私财物进行盗窃,犯罪数额若达到法定标准者,即构成盗窃罪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追责。然而,根据同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如犯罪嫌疑人无确实证据证实其犯罪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人民检察院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在此种情况下,即使犯罪嫌疑人所盗窃的金额达到了4000元,这或许可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范畴,但若犯罪嫌疑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无罪,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人民检察院便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旦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会遭受刑事处罚,亦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值得注意的是,不起诉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无罪,而是人民检察院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认为追究刑事责任并非必要或不适当。另外,若犯罪嫌疑人需接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或者其违法所得需要予以没收,人民检察院应提出检察建议,移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