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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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1:57
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离的话,那么是可以直接向*起诉解决,对于当事人就可以先起诉,再者就是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只要全部的材料齐全就可以获得*受理。一、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离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仍不能达成协议的,则向*起诉离婚,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受理离婚案件,首先进行调解,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能调解和好,也可能调解离婚,还有可能调解无效,诉讼程序继续进行,人民*根据双方当事人感情状况依法判决离婚或判决不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管辖。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而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这种离婚专门是针对于一方离婚而另一方不离的情形,但前提自己要有合法的证据,而且也达到婚姻感情破裂的地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可以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