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分)材料一:初中生小娟,13岁,其父母离异,小娟随母亲生活,母亲因家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6:3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6:00
(1)家庭,国家,社会。(3分)
(2)小娟和母亲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因为受教育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我们要履行的义务。(4分)
(3)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教育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自己和革新自己;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通过教育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4分)
(4)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中途辍学,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6分)
试题分析:(1)根据教材知识,义务教育含义: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材料一中父母因家境贫困让小娟辍学,材料中个别农村地区缺乏教师,企业招收童工等,说明义务教育没有得到保障。这就需要家庭、国家、社会共同保证。
(2)题文小娟及母亲的言行是错误的,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3)告诉小娟教育的意义,根据教材知识,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教育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自己和革新自己;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通过教育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4)根据教材知识回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2)受教育即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3)正确认识教育的重要性。
(4)履行受教育义务的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