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4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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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20:41
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强调了党和政府在教育工作中的关键领导作用。首要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将教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确保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有效实施。
各级党政领导需亲自关注教育,将其视为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列入各级议程。政府应将教育发展纳入地区发展规划,包括学校建设在内,并在年度工作部署、检查和总结中,教育工作列为重要议题。政府需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
确保教育投入和为教育提供实际支持,被列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全社会应共同关注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各级领导需定期访问学校,与师生交流,了解情况并解决问题。
各地应鼓励分享和学习如何有效落实教育战略地位及实施《纲要》的经验,以便互相学习和提升。教育事业的推进和改革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政府、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紧密合作,结合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体制决定,深入研究,制定并实施具体规划,分阶段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发[1993]3号,以下简称《纲要》)是90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实施《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中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