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迈出C端一步!何时能成为参天大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21:5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2:46
每个投资者炒股都是想赚钱的,炒股之前是一定要从多个方面学习股票知识,不然对股票不了解买入,有可能会损失惨重的,那么怎么去分析一只股票?如何看一只股票的好坏?倾情为大家准备了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国投中鲁公司亮点:浓缩果蔬汁、饮料生产和销售行业龙头。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浓缩果蔬汁、饮料生产和销售的公司,主导产品为浓缩苹果汁。截至2019年底,公司在全球共建有18家分、子公司,其中,生产型企业13家,非生产型企业5家。
现在人们已经渐渐的不喜欢含有添加糖、香精、各类添加剂和防腐剂的碳酸饮料,转而追求比较健康,口感好的健康饮料,元气森林就是这么应运而生,不过说实话元气森林的口感我可以接受,但是不喜欢。 国投中鲁这款咕嘟时光,我觉得应该不错,准备去淘宝买些来试试,也希望国投中鲁能被市场发现。该产品是公司向C端市场迈出的第一步,在淘宝搜了下只有一家店铺有在卖哈哈,董秘回复尚未形成规模化的商业运作,将根据市场反馈,不断完善该产品。
说下 国投中鲁的基本面吧,总市值25.3亿,流通值24.51亿,实际流通值13.22亿左右,很适合炒作。实控人为国资委, 据新华社8月10日报道,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表示,国企改革重在行动、重在效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 2022年)》,不久将印发实施,公司也很有可能借着国企改革的东风做大做强。
公司是国内果汁行业龙头,年果料加工能力约为60万吨,是目前国内该行业生产规模最大的浓缩 苹果汁加工生产企业之一,年销售收入、出口创汇额均居国内同行业首位,产品出口量占生产量的98%以上,占世界浓缩苹果汁贸易量的8%,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浓缩苹果汁生产企业,近年来,国内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增幅较大。 截至2019年底,国内市场营业收入占比仅为17.52%,如果把国内的新兴市场打开,想象力无限!
国投中鲁这次合作的公司众上商业是何方神圣呢?你可能是屈臣氏、天猫、 京东、全家便利店、丝芙兰、 云集、京造、小米有品等零售平台的用户,但你极少会知道,这些平台上总计有超过10000个SKU,覆盖彩妆护肤、个人护理、家庭清洁、日用百货、食品等的多重品类,其从产品开发到综合运营的全面定制化服务都出自众上集团
国投中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4亿元,同比增长8.05%;归母净利润420.99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287.92万元,同比扭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亿元,同比增长9.20%;报告期内,国投中鲁基本每股收益为0.016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58%。
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公司毛利率为22.74%,同比上升9.86个百分点,环比上升2.47个百分点;净利率为2.37%,较上年同期上升1.83个百分点,较上一季度上升5.34个百分点。
2022年一季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58%,同比上升0.77个百分点,环比上升3.79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33亿元,同比增长9.20%,环比增长5.12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26亿元,较上年一季度末增长1.70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237.55万元,上年同期为-563.09万元。
2022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比为146.70%,净现比为5545.31%。
公司近年主要资产结构变化如下图:
2022年一季度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曹洪波、周建中、高晓霞、何全波,取代了此前的李加平、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李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具体持股比例上,许福建、赵传法、吴忠华持股有所上升。
筹码集中度方面,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48万户,较上年末下降了273户,降幅1.81%;户均持股市值由2021年末的18.42万元下降至17.38万元,降幅为5.65%。
国投中鲁现价11.42 市盈率(动态): 177.82 营业总收入: 3.34亿元 同比增长8.05% 总市值:29.94亿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1.34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
技术分析:该股距离上方压力位(12.6元)还有+10.33%的上涨空间,距离上方的止盈位(12.22元)还有+7.01%的上涨空间;距离下方的止损位(10.66元)有-6.65%的下跌空间,距离下方的支撑位(10.6元)有-7.18%的下跌空间;上涨空间大于下跌空间,持股的投资者建议在没有触及止损位的前提下,耐心持股;持币的投资者在盘中可以逢低积极参与,在止损位上方耐心持有。
7月1日,笔者在《中国税务报·纳税服务专刊》发表的《做实税收方案,重组计划也许无需暂缓》一文引发读者热议。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一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在设计重组方案时,对税收问题重视不足。
笔者在实务工作中发现,一些企业在并购重组前,出于节约成本费用或保密需要等原因,并未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甚至未让公司财务人员参与设计重组方案,而是仅由律师或者会计师出具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为主的重组方案。此时,很可能出现税收因素考虑不足、税收成本测算不充分、重组税收鼓励政策利用不足等问题,影响企业重组进度,甚至可能导致重组计划搁浅。
比如,2015年国投中鲁重组失败,就是因为前期考虑不足,交易对方无力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投中鲁发布的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如果完成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张惊涛及配偶徐放将涉及2.5亿元的个人所得税。二人虽然可以适用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政策,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张惊涛认为,此次交易的应纳税额较大,为合法纳税,其只能在重组成功后5年内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以筹措资金缴纳税款,而这一做法将稀释其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与重组初衷不符。最终,各方决定终止该项重大资产重组。
无独有偶。资博股份曾于2017年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博集团持有的部分资产。此后,因资产过户涉及税额较高,资博集团无法承担,经协商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与企业常规事项相比,并购重组业务具有交易事项较复杂、标的金额比较大、涉及的税款金额较多等特点。同时,并购重组领域的税收政策较为复杂,协调各税种的税务处理、梳理不同地区的政策执行口径、准确运用重组税收鼓励政策等事宜,均对重组方案设计人员的税收专业素养提出较高要求。非税收专业人士设计的重组方案,未必能够充分用好并购重组税收鼓励政策,反而会引发税务风险。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重组方案没有统筹考虑各税种的处理,顾此失彼,导致方案不能同时满足不同税收政策的适用条件。
举例来说,2021年9月30日,百合医疗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了一起关联方的税收筹划:关联方翎博新材为出售土地及房产,先将标的资产装入其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东骅材料,后出售其持有的东骅材料100%股权,从而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该案中,翎博新材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在土地增值税、契税方面适用了国家支持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并按规定缴纳了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上,翎博新材适用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且选择分3年确认所得。
翎博新材的重组方案看似合规,但仔细分析后不难发现,重组方其实存在错误适用非货币性资产递延纳税政策的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结合公开信息看,翎博新材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全资子公司东骅材料增资发生于2019年11月,次月即转让了东骅材料100%股权,投资及转让发生在同一年度,企业不能适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
对大型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来说,重大交易事项有信息披露要求。如果税收方案设计不当,一经披露,引发的后果无法估计。因此,设计重组方案,税收因素应优先考量。笔者建议相关企业,在设计重组方案时,有必要请税收专业人士参与,做好税务尽职调查,了解交易各方的股权架构,收集企业章程、相关合同协议、纳税申报表等各项基础资料,采集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与评估价值,为制定重组方案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