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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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4:09
水利工程建设的供水定价机制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第三章中详细阐述。首先,水价制度逐步推行以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模式,具体实施细节由各省级价格管理机构依据当地情况来确定。
基本水价的设定旨在覆盖供水直接成本,包括员工工资、管理费用,以及折旧费和修理费的50%。其定价依据明确且稳定,旨在确保供水企业的基本运营成本得到补偿。
计量水价则涵盖了基本水价之外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材料费等,以及必要的其他成本和费用,同时还包括合理利润和税费。这种定价方式更具灵活性,能更准确地反映实际成本变化。
对于各类用水,该办法强调实行定额管理,超定额用水时,会实施累进加价制度。具体的加价策略由具备管理权限的价格和水利部门共同制定,以激励用户节约用水。
对于季节性明显的供水来源,如某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可根据季节变化实行丰枯季节水价或者季节浮动价格,以适应水资源的供需变化。
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 第 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联合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废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批复》(国函〔2003〕57号)规定,自《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原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国发〔1985〕9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