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赔偿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的评析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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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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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1:35
在这类居间合同纠纷中,往往是委托人作为原告,居间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在审判实务中,作为委托人很难取得证据来证明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假如有,也只是一些表面或片面的现象,严格说来都有不算有效证明,很难得到审判人员的认同。
综前所述,律师认为在处理这类居间合同纠纷中,除强调原告方即委托人的举证责任的同时,还应要求被告即居间人举证证明其在居间活动中,已经做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