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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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0:06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规定,可对下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人;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0:08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规定,可对下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人;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