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科室职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2:3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4:39
军事科在首长领导下,承担以下职责:
制定民兵军事训练计划,筹备训练器材,组织训练和理论学习,执行上级任务,指导基层训练和院校军事工作。
负责民兵和预备役组织建设,监督落实,管理民兵实力与专业人员登记工作,参与征兵和飞行员选拔。
协同军民联防,组织民兵战备、救灾和治安任务,管理武器装备,确保安全。
组织本部人员军事和业务训练,强化安全防事故管理。
制定战时动员计划,协同做好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
协助安置复员、转业、退伍军人。
政工科在首长领导下,主要负责:
政治教育,指导民兵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全民国防教育的规划和实施。
执行干部政策,管理专武干部选拔、考核等工作,参与征兵宣传教育和政治审查。
负责机关组织建设、党务工作,确保决议执行和政治文化教育的落实。
负责群众、联络、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军地人才开发和拥军优属工作。
后勤科在党委和首长领导下,负责:
文档管理,保密工作,经费使用和物资保障,包括公文处理、经费预算、物资发放等。
被装和生活物资管理,设施维护,财产管理和基本建设规划。
生活管理和后勤准备工作,确保战时后勤保障。
扩展资料
人民武装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乡(镇)和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设立的军事工作部门。其建制几经变化,1951年起,全国多数县和市辖区建立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编配现役军人。1954年改称兵役局。1958年,又改称人民武装部。1961年起,在公社、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也设立人民武装部,编配专职地方武装干部。1985年7月起,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