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进车库,致使车辆被淹小区物业是否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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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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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5 01:45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它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地震、台风、洪水、海啸)和某些社会现象(战争等)。在法律上,不可抗力通常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产生行为人被免责的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
暴雨进车库,致使车辆被淹小区物业是否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律师解答:
暴雨之于车库被淹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要考察各方当事人是否尽到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避免车库被淹,而损害后果仍然发生。
虽然气象台发布了预警信号,但强降雨的雨量和强度已超出了当事人正常合理的预见范围。同时,在暴雨发生时,物业公司已经在业主群内进行了预警,要求业主尽量将车开到地面,并采取了抽水等相应措施,终因雨量太大而无法阻止地下车库进水,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物业管理职责。结合本地区同时段客观情况暴雨造成涉案车库进水、被淹的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物业管理方明知车库处于低洼地势,在事发前气象部门多次发布暴雨预警的情况下,未对车库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未通知车主及时挪车、也未在发生事故时及时进行施救,导致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车库的使用者未及时将车辆挪至安全地带亦具有过错。则暴雨造成涉案车库进水、被淹的情形,不属于不可抗力。
律师补充: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如必须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也可能导致新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如财产投保人在遇到因不可抗力所受到的在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时,与保险公司之间产生出赔偿关系。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凡发生不可抗力,当事人已尽其应尽责任仍未能避免债务不履行或财物毁损时,可不负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发生在债务迟延之后时,债务人仍应负责。不可抗力是相对而言的,随着科技的发达,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都有可能发生变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