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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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2:06
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给各位业主造成的损失,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也可以要求物业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当中的相关义务,与此同时,在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一、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违约金
(五)定金责任
二、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物业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目前在物业管理这一块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亟待立法完善,物业公司实际上是要为各位业主服务的,而不能处于管理者的地位,实际上,物业公司有义务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当中的条款,物业公司没有做到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