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方立极・天地人和】 浅社深塾 经子医读・释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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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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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5 04:15
阴阳的概念,萌发于古代先民观察天文地理的经验理知,最初以见日为阳,反之为阴。如昼为阳,夜为阴:云开见日为阳,乌云为阴;向日为阳,背日为阴:等等。
《诗经•公刘》:“既景乃冈,相其阴阳,”商周《㠱伯子盨铭》:“其阴其阳,以征以行也,”
《说文解字》:“阴,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阳,高明也。”段玉裁注:“山南曰阳,”等等,就都为阴阳原义。
后来,先哲们注意到,天地与人世万物都有相反相成即对立统的两面,恰如“阴”、“阳”之理,于是与“气”同步,阴阳也衍为传统哲学最核心的范畴之一,被用来探究世界本原及其变化机理。
如《国语•周语》所谓“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稣利,备物而乐成”等等。表明这种从自然之理而非宗教神学角度去认识世界的理性思维的端绪。
到《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已肯定了阴阳是万物所普遍具有的属性。
《庄子》则更进一步,把阴阳视为万物本原,阴阳相互作用,于是乎产生万物:“寇莫大于阴阳,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庚桑楚》):“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田子方》)。
在先哲们诠解阐发《周易》而完成于先秦的《易传》中,阴阳作为哲学范畴,得到了空前系统的发挥而臻于成熟完善。《系辞传》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把阴阳推崇为宇宙间的根本规律和最高原则,视阴阳为万事万物普遍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和属性。
如自然之日月、山川、天地、寒暑等等;世间的男女、君臣、父子、夫妻以及贵贱、尊卑、利害、生死等等:事物性状如刚柔、上下、分内、明暗、进退、强弱等等,都有阴阳的存在关系。
所以《说卦传》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与此同时,观照于事物的无限层次和相互转化,阴阳被被认为也包含在每一事物的内部,阴阳中复有阴阳,并随时空运动而变化。
由于阴阳的对立统一作用,宇宙万物在各层次上都处在“生生不息”的永恒变动之中。而在探究万物协同与谐调规律的思维中,又由此衍出了“和”、“同”、“中”等哲学范畴。
虽然阴阳范畴还具有对立统一属性之外的附加属性,如特定的质、趋向、性态等,尚始终保持着具体现实性和经验性的特征,并末达到今天哲学范畴“矛盾”那种思辨理性的抽象性格,但以阴阳范畴为基础,毕竟形成了中国古代较为完整的有系统的世界观,典型而集中地体现了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辩证观。
而且,正因这种哲学思维具有实用理性的特点,遂能被广泛地引入并植根于中国古代几乎一切实用学术,如天文、地理、中医、风水等等领域,使之形成了富涵辩证思维的鲜明特色。
事实上,中国传统建筑,无论城市乡村、宫殿民宅、陵墓或园林等,都经常显现出一种阴阳和合、意象深永的“宇宙图案”性质的美,达到很高艺术境界,就正在于风水理论汲取了传统哲学的智慧,并作为中介,将哲学的理论思维,特别是其科学和美学成分,具体而微地贯彻于建筑的选址、规划设计和营造实践中,而得以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