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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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2:38
答辩状格式基本相同,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及日期。正文的主要内容中的案由需要主要陈述原告(或上诉人)起诉本案的原因;何时收到申诉的复印件(或申诉的复印件),可以写也可以不写。一、民事诉讼被告的答辩状怎么写?
1.答辩状的“案由”因案件性质不同而不尽相同。
2.答辩的“意见和理由”,是最重要的部分,应注意三点:
第一、要尊重事实。无论是对方或是自己,谁正确谁不正确,谁一部分正确,谁一部分不正确,都要按照事实的真实面目,如实地写。
第二、要有针对性。要针对起诉状,上诉状所提的诉讼请求进行答复和反驳,不要有人家指东,说西,而且要注意抓住主要,突出重点。
第三、要写得具体。不要用空洞的概念代替具体事实的阐述,要注意提供证据,并注明证据可证明什么事实,现在保存何处,证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及当事人的关系等。
3.注意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如果是第一审案件,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在15天内提出答辩状;如果是第二审案件,对方当事人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答辩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论述答辩理由运用反驳的方法。不承认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就要进行反驳。反驳的写作方法,一般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抓住对方在起诉状、上诉状中所陈述的错误事实,所引用法律上的错误,作为反驳的论点。第二步列举出客观真实的事实,恰当的证据,作为反驳的论据。第三步运用逻辑推理进行论证。
使用反驳方法的要求:一是应当尊重客观事实。这是书写答辩状最基本的要求。处于答辩地位的被告或被上诉人,不一定都是无理的。“打官司”往往是此对彼错或彼对此错,或双方当事人各有一部分是对的和一部分是错的,一案中也可能是对与错相互交叉。因此,书写答辩状所应遵循的重要原则是“尊重事实”,即按照所争执的事实的本来面貌,如实地、客观地、全面地答复起诉状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所谓如实,就是要反映所争的真实面貌和实质;所谓客观,就是要说明自己所持有由的客观凭据,即证据;所谓全面就是以争执的焦点为有关的主要和次要事实都能结合论证。如果对方的诉讼全错误的,那就要据理力驳;如果对方的诉讼请求是有的,那就要承认;如果双方在诉讼的事实上各执一个片面,那就要尽力如实地答复;如果确实属于被告、被上诉人无理,在答辩状中就不应当狡词辩解。二是抓住关键。这是书写答辩状的重要要求。答辩状既然是针对起答复和反驳的,就应当根据双方当住影响胜诉和败诉的关键性问题阐明理由,有事有证,有理有据使论证显得有力,而不应当在答辩中回避要害,横生枝蔓,或答非所问,不得要领。三是尖锐犀利。这是答辩状在笔锋上和语言文字上的重要要求。就是说,应当有针对性地找到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破绽”,抓准问题,集中反驳,语意中肯,切中要害。
(2)阐明答辩意见,使用立论的方法。立论是指被告人、被上诉人根据可靠的事实和充分的理由,从正面提出对诉讼事实争执的焦点的主张或看法。在论述答辩理由之后,答辩人应集中力量自己的答辩意见。这种写法的步骤是:一是从整个事实中经过归纳,提炼出答辩的意见;二是提出法律根据,举出客观证据,列出事实依据,作为立论的论据;三是经过分析论证,得出结论。
答辩是指被告对原告起诉的理由和依据所作的回答、辩护或反驳。撰写和提交答辩书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但也有当事人怕败诉,不写答辩,以为“法院听不到”。事实上,他放弃了这个诉讼权。《民事诉讼法试行办法》规定“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由于审判层次不同,辩护分为起诉辩护和上诉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