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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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6:27
企业若需申请直通放行,需填写“直通放行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经直属机构审核批准后,国家质检总局会备案并公示。进口货物若选择直通放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发放“入境货物通关单”,注明“直通放行货物”字样和集装箱号。报关于目的地的进口货物则直接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签发三联单,同样发送通关单电子数据至海关和入境口岸。货物须在目的地接受检验检疫,未经检疫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不合格货物需销毁或退货,检验检疫信息由目的地机构反馈至入境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