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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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1:19
辽宁省制定的《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专门规定了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和奖励机制。根据条例,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奖金由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贴。省级*将制定详细奖励条件、办法和金额。特别突出的见义勇为事迹,各级*常委会可以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也鼓励对内部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过程公开进行,但被奖励者或有关部门认为需要保密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