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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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3:01
我国古代典籍中,早在《商君书·靳书》中,"诚信"这一概念已被提及,与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贞廉、仁义、非兵、羞战并列为"六虱",彰显其重要性。诚信原则的源头可追溯至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它区分于严正契约,后者通过严正诉讼处理纠纷,而诚信契约则通过诚信诉讼来审查责任,允许提出涉及诚信的请求,不局限于抗辩方式。进入近代民法阶段,诚信原则有所分化,诚信要求得以保留,但衡平权被削弱。
从瑞士民法典的制定至今,诚信原则经历了一个恢复其原有内涵和权衡的现代民法时期。徐国栋先生的研究为诚信原则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提供了深度分析,他从历史资料中挖掘,既丰富了现代诚信原则的理解,又为未来的研究方向指明了路径。对于法学家而言,历史研究并非单纯的事实罗列,而是探寻法理规律和深层含义的钥匙,为法律发展提供启示。徐国栋先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堪称典范,他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贡献对学术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正义理念在民法的具体化,是在遵守交易道德基础上谋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