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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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4:36
在中国,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议题,其中包括了7种国家重点防治的疾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鼠疫以及布鲁氏菌病。这些疾病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影响着众多人口。例如,除了上海,全国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不同程度地面临这些地方病的威胁。
截至1992年底,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患者数量仍有700多万,地方性克汀病患者约为25万,受影响的儿童智力发育问题尤为严重,有15%的7至14岁儿童出现智力低下。亚临床克汀病患者估计超过1000万,受威胁的人口总数高达4.2亿。地方性氟中毒方面,氟斑牙患者4186万,氟骨症患者约200万,受影响的人口多达3.7亿。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分别影响着1亿和8290万人口,尽管克山病患者有所减少,鼠疫在1992年仍有4个省、7个县报告了11起人间病例,造成37人感染,5人死亡,形势不容乐观,云南尤为严重。布鲁氏菌病主要在牧区流行,尽管大部分地区已取得控制,但仍有1400个疫区,中国整体发病率低于0.2/10万。
为了有效防治这些地方病,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包括《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卫生部关于完善地方病防治工作达标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等,旨在通过法规调整和管理,确保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法规的出台,显示了国家对消除地方病威胁的坚定决心和行动力。
地方病是指具有严格的地方性区域特点的一类疾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不同的地方病发生,有的地区可多达五、六种,受威胁人口多达4.2亿多。地方病主要发生于广大农村、山区、牧区等偏僻地区,病区呈灶状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