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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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9:04
公司不续签合同赔偿是不存在的,但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规定是需要按照劳动者公司的年限来进行一定的补偿,比如说劳动者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话,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劳动者本人工资。一、公司不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公司不续签合同赔偿是不存在的,但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3、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
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二、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就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具体说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可以包括:
1、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约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职位、福利待遇等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不愿续订的。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之下可以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保障,当然了,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到期了,如果是用人单位方面不续签的话,需要抽出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