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3:5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2:04
2011年12月24日,广东省*新闻办在广州举行发布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法制办副主任陈春生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强调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应以普通话为主,但经*或省级批准的特定情况下可以使用方言。省法制办针对此法规草拟了《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稿)》,征求了各方意见并提交省*审批。
记者针对广东电台、电视台方言播音情况提问,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何日丹回应说,根据国家规定,电台和电视台应使用规范语言,推广普通话,但并没有*方言播音的明确规定。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和南方电视台南方卫视是经批准的粤语播出频道,地方方言播音栏目广泛存在。
对于2012年3月1日《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的实施,何日丹明确表示,该规定不会对粤语等方言播音产生*。他强调,推广普通话和保护方言文化是并行不悖的,不存在“推普废粤”的误解,方言的使用和岭南文化的传承得到充分尊重。
省*新闻发言人张爱军补充,广东省在实施国家*时,兼顾普通话推广与方言的使用价值,推广普通话与弘扬粤、潮、客等方言文化是*的双重任务,方言的保护从未被忽视。
“推普废粤”的说法源自2010年6月6日,一网友在其微博发布“广州市政协竟然想将广州电视台全部转成普通话”,随后以“广州电视台要取消粤语了”在网上传播开来,出现了“粤语沦陷”论。广州市政协及时予以澄清,2010年7月5日,广州市政协提案提出后,又有人提出“保护粤语”、“岭南文化垂危”、“粤语保卫战”,而“推普废粤”一说也由此产生。所谓“推普废粤”是一个伪命题,“弱化粤语”的担忧实无必要,纯属子虚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