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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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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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2:45
1.第一种方法:
①购入专用设备、支付技术维护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②抵减*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③购入的专用设备已申报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2.第二种方法
首次购入专用设备,支付技术维护费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当企业“应交税金―未交*”出现贷方发生额时,可与借方互抵,差额交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2:46
支付认证后,要做转出处理
借:应交税费-抵减*额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金)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金转出)
转出未交*: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
抵减应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应交税费-抵减*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2:46
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款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但是专用设备的进项税额就不能再抵扣了。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3565
贷:银行存款 3565
抵减税款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 (按抵减额)
贷:递延收益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按提取数)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按折旧提取数)
贷: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