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获谅解可轻判 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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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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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8:55
你要注意,是“轻微刑事案件”!是情节轻微,造成后果的轻微或者进行了及时适当的补偿。这规定在刑法总则和分则关于罪名的某些条文中。
这是宽严相济的刑事*的体现。
父母管教孩子,打了几下,不成想,造成轻伤了,不可以轻判?17岁的孩子,偷了1000块钱,初犯,父母上门还钱道歉,不可以轻判?在总则的某些条文中,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犯罪或者可以免除处罚。
在总则中,也规定不认为是犯罪。因为这些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
你要明白,“法治”不是“用法治你”,而是“治理”;刑罚不是目的,用刑罚实现社会秩序才是目的。如何刚才我举例的那些行为不能获得轻判或者免除处罚,才会带来社会问题。
最后,刑罚是一种“犯罪控制”的手段,但要控制犯罪,首先要控制“犯罪控制”本身,这和你说的花钱买平安是不一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8:55
如果是*提出公诉,你赔偿受害人家属民事损失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罪不是受害人提出撤诉就可以免除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