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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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6:18
在建工程抵押权作为一种单独的抵押权类型,除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其抵押物范围不仅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还包括规划许可范围内已经建造的和尚未建造的建筑物。那么在建工程抵押,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条件?
网友咨询:
由于A企业在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等前期花费了大量自有资金,导致建设资金出现紧缺,急需寻求融资途径。想要将在建的工程做抵押,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条件?
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李高见律师解答:
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所以,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李高见律师解析:
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可以进行出售,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抵押人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抵押人如实告知买受人转让物被抵押的事实。
如果购房者因价格便宜,想购买设有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一定要衡量利弊风险。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对“权利瑕疵”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作出明确约定。
比如,明确约定“土地或房屋的状态是设有在建工程抵押”,“如果开发商隐瞒房屋所有权状况承担法律责任”等。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和购房者最好到涉案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进行备案,以尽可能降低购房风险,以防他日出现纠纷,陷入诉讼困境。
擅长各类刑事案件处理,包括取保候审、免于起诉、无罪辩护等;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