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1:0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3:21
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材料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还有就是原来不动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当然的如果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的话,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所以这样的一种合同的话,也是需要予以提交。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材料是什么?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2、原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地上建筑物未建成的需提供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及投资情况证明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原出让合同书复印件);
4、转让双方签订的合同;
5、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材料(转让双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转让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转让双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新测量的宗地图;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
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
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
二、土地出让金的分类与计算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开发费;
另一种是“毛地”或“生地”价,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仅为土地有偿使用的部分,投资者需自行或委托开发公司进行受让土地的开发工作。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如果是外商投资或中资企业开发外销房的,要以外汇支付,如是中资企业开发内销房或外资企业开发内销房的,可以人民币支付。也有的实物支付的方式,如投资者得到一块土地,以建造一座立交桥、一条道路或一个停车库等建筑物来偿还地价。
目前我们国家的土地使用权面临着转让的情况之下,必然是需要提交相对应的一些材料的最为基础的材料,就是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证明材料,其次就是关于原来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除此之外还需要转让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