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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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2:45
鬼畜视频是一种新颖的视频作品表现形式,其制作素材来源广泛,可将动漫动画、影视剧,甚至新闻素材等作为鬼畜视频的创作素材。近年来,随着ACFUN和BILIBILI两大弹幕视频网站的风靡,新奇有趣的鬼畜视频逐渐从小众走向大众。
网友咨询:
发布鬼畜类视频是否会造成侵权?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许蕊娟律师解答:
鬼畜视频需要对他人已有作品进行大量剪辑、拼接和使用,那么将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著作权等法律问题。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很多鬼畜视频没有得到过原视频作者的授权,也没有在素材来源处标注原视频及作者,因此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
未经他人同意,把他人肖像做成表情包,并且具有侮辱性、向公众传播的话,就是犯法的,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人格权等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许蕊娟律师解析:
在视听节目内容的传播过程中,必须遵循《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抓取及二次创作等行为必须获得法定授权。只要有合规合法的授权,正规的剪辑改编是允许的。在鼓励创新创意的大背景下,创新创意应该是格调健康的,也是有底线的。一方面要合法合规,不能挑战法规尊严;另一方面,内容要健康向上、注重品质、格调积极。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出台,对鬼畜视频等新兴文化领域的事物进行规范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19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许蕊娟律师简介
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执业期间曾为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凯捷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外资公司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均取得较好的代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