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搬迁!调动我去外地,我要求辞职,但是单位拖欠两个月的工资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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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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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3:40
解释及重要条款如下:
(1)单位要调动你,是需要与你协商的,你不同意的话,可以提出离职。这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哪怕劳动合同里写了你不服从公司安排,视为违约这种条款,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而且你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你适当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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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公司欠你的工资是你应得的,公积金公司也必须帮你补交齐。如果你合同里有注明是每个月发工资,至少公司就违反了三十二条(三)第七十三条 未及按时足额支付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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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社会保险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3:33
1、不服从安排不是违法。不满意,不开心要辞职是员工的权力。
2、单位拖欠工资等可申请劳动仲裁追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3:35
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只要投诉就会受理并调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3:34
只要没有违规当初签订合同的规定,是可以提出辞职的。另外拖欠的工资和公积金,公司也是要补给的。具体你可以咨询下相关法律~~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