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隔离14天还要再隔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7:0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13:30
_隔离结束,核酸和ct检查结果均正常,拿到了14天的体温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和健康证明(规定有健康证明后跨市不用隔离),打电话回家,说虽然我已经在成都隔离过了,但是回去依然要隔离十四天,心里各种卧槽卧槽卧槽卧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