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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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6:38
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旨在确保这一水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该条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8年7月23日,当时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最初的版本。
此后,根据法规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条例进行了多次修正。1997年6月28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三十七次会议中,对《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正。紧接着在同年12月6日,又进行了第二次修正,以适应新的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的修订工作发生在2002年4月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条例进行了第三次修正。
每一次修正都反映了浙江省对鉴湖水域保护的持续关注和严谨态度,旨在确保这一珍贵的水资源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和管理。该条例的历次修改记录,是浙江人民对环境保护承诺的具体体现,也是其对自然遗产负责任的法律保障。
《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为地方性法规,是浙江省为保护鉴湖水域不受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更有效地利用鉴湖特有的优良水源,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环境保*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共有21条,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