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购 国投电力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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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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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1 20:26
1、国投电力本次共发行34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共计3,400万张。
2、本次发行的国投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704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04886”,配售简称为“国投配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995,101,102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约3,399,652 手,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100%。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转债约1,797,086 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转债约1,602,566 手。
4、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500 万元(5,000 手),超过500 万元(5,000手)的必须是100 万元(1,000 手)的整数倍。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的上限为17亿元(1,700,000 手)。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20%。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733886”,申购简称为“国投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 手(10张,1000 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7 亿元(1,700,000 手),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本次发行的国投转债不设定持有期*,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国投转债于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7、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国投转债的上市代码为“110013”。
8、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国投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定金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国投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公告仅对发行国投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国投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国投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1 年1 月2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国投电力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国投电力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总额: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34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0 元/张,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1 年1月25 日至2017 年1 月25 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0.9%、第四年1.2%、第五年1.5%、第六年1.8%。
(3)债券到期偿还:公司于本次可转债期满后5 个交易日内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8%(不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4)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1 年1 月25 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发行人股票的可转债,发行人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初始转股价格:7.2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高者)。
(6)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1 年7 月26 日至2017 年1 月25 日止)。
(7)信用评级:AAA。
(8)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可转债中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1 年1月25 日(T 日)。
6、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1 年1 月2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网下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3)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