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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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3:10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当达到注册机关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有:
(一)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二)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三)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3:11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造价师继续教育学时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重新修订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教育必修课以中价协确定的学习内容和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主,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可适当补充学习内容;选修课学习内容及培训教材由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报送中价协备案。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分4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分2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3:11
为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统一管理,提高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制定本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应贯穿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整个执业过程。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注册造价工程师所在单位有责任督促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剥夺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其他规定:
1、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
2、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3、继续教育必修课以中价协确定的学习内容和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主,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可适当补充学习内容;选修课学习内容及培训教材由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报送中价协备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3:12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当达到注册机关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
扩展资料: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有:
(一)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二)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三)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八条 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当年应参加所在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初始注册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执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3:12
有关部门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报考造价工程师推荐选择优路教育,优路教育建设完善的人才培养基地,值得信赖。【点击在线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