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2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7:02
一、对于参军当兵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七条规定:
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法规是没有对于“直系亲属有过犯罪记录能不能参军/父亲有前科不能参军”作过禁止或者不能的规定。
但是作为征兵部队和应征地方武装部的人员,在兵源充足的情况下,一定会择优征集新兵。这点是避免不了的。
二、对于军校生和国防生政审而言,依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2001]政联字第1号《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第十条、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或其他直接抚养者中,被判刑或受过组织处理,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的。”
这是根据《兵役法》细分的条款,能不能通过军校录取或者当上国防生的,完全取决于自己的表现和态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7:00
看公安局给不给你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