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空壳公司,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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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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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5:15
空壳公司我们经常听到,但很多人不了解什么是空壳公司。
网友咨询:
什么是空壳公司,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空壳公司”也叫现成公司,最早是根据英国公司法确立的一种公司法律形式。是发起人根据香港或英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但是没有任命第一任董事,也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不会发生经营及债权债务。需要公司时,投资者只需要将董事和股东交给公司秘书,由他制作相关文件。一般在数小时便可完成。
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
1、从来没有委任董事;
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
律师补充: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空壳公司一直在手里,不去维护,也不去注销,公司就会被吊销,会直接影响到法人的个人信用,以及高铁、飞机等出行方式,还会有对贷款买房等高消费*,对于股东来说,也会被列入工商黑名单。
如果空壳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帮助其它公司或者个人走账,可能会涉及虚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