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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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9:43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想告诉我们的后辈:我们残疾军人的优待出了以下条款外,对于子女就业从来就没有什么优惠政策的,就是我们残疾军人本身除了退役时的安置以外,就不再有什么优惠政策!!!!!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只有对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因战、因公、因病)的子女。在高职、高中、高考具有加分的优待,但是具体加多少、怎么加还是有当地教育部门决定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