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新SARS”的MERS是什么?有多危险?如何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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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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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1 06:59
一种新型的冠状病毒,引起和SARS类似的疾病。目前认为其传播性不如sars,但致死率高于sars(40%对11%)
节选WHO有关问答的内容
一、什么是中东呼吸综合征?
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MERS-CoV)而引起的病毒性呼吸道疾病,该病毒于2012年在沙特阿拉伯首次被发现。冠状病毒是一组能够导致人类和动物发病的病毒,常能够引起人类发生从普通感冒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的多种疾病。
二、中东呼吸综合征发生在哪里?
以下国家已经报告了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中东地区的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约旦、科威特、阿曼、卡塔尔和也门;非洲的埃及和突尼斯;欧洲的法国、德国、荷兰、希腊、意大利和英国;亚洲的菲律宾、马来西亚和黎巴嫩以及北美的美国。
病毒似乎在整个阿拉伯半岛广泛循环。近期中东以外地区报告的所有病例最初均在中东感染,然后输入到中东以外地区。这些旅行相关病例在本国内似乎没有感染其他人。2013年法国和英国的输入性病例导致了有限的人传人传播。
三、中东呼吸综合征有那些症状?
典型病例常呈现发热、咳嗽和气短等症状,在检查中经常发现肺炎表现。胃肠道症状,如腹泻等也有报道。重症病例可导致呼吸衰竭,需要在重症监护室内机械通气和支持治疗。部分病例可出现器官衰竭,尤其是肾衰竭和感染性休克。病死率大约为27%。该病毒似乎会导致免疫力低下的人群,老年人和伴有慢性病(如糖尿病、癌症和慢性肺部疾病)的人群发生更严重的疾病。
十三、WHO有什么建议?
①成员国:WHO鼓励所有的成员国加强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SARI)的监测,并对任何异常的SARI 或肺炎病例进行仔细回溯;要求成员国向WHO通报或确认所有可能病例或确诊病例;还鼓励各国提高对MERS的认识。
②医务工作者:感染防控措施对于预防卫生保健机构可能出现的MERS-CoV传播至关重要。向MERS疑似或者确诊病例提供医护服务的卫生保健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将病毒从感染病人传给其他病人、医务人员和探访者的危险。应当针对医务人员开展感染防控技能教育和培训并定期更新知识。
③国家、从业者和个人旅游忠告:下面的建议用以减少旅行者和与之旅行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运输人员和地勤人员)被病毒感染的风险,并增加旅行者疾病的自我报告。
告知那些患有基础性疾病(例如糖尿病、慢性肺部疾病和免疫缺陷等)前往中东的旅行者们,在旅行中会增加他们患病的风险,包括中东呼吸综合征。
使出境旅行者和旅行团知道一般旅行卫生预防措施信息,包括流行*冒和旅行者腹泻等疾病信息,一般情况下这将降低感染的风险。具体的重点在于:经常用肥皂和清水洗手(手没有明显的脏时,可采用手搓);坚持食用好的食物,如避免食用未煮熟的肉或在不卫生条件下的制作的食物,并在吃水果和蔬菜前恰当清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为所有旅行团组织前往中东的旅行者,提供可用的健康咨询信息,并将这些材料放在重要的位置(如旅行社或出发地点)。可采用不同类型的信息传播方式来把信息传达给旅行者,如在飞机和船只上播报健康警报,横幅、小册子,在国际入境口岸播放广播公告等。旅行咨询信息应该包括MERS-CoV的最新信息和指导旅行时如何避免疾病。
建议那些出现明显急性呼吸道疾病,并伴有发热和咳嗽(严重到足以干扰一般的日常活动)的旅行者:减少与他人接触防止感染他们;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用后将纸巾丢进垃圾箱并洗手,或者,如果这不能做到,咳嗽或打喷嚏时对着上衣的袖子上,而不是手上;尽快向医务人员报告。
建议从中东地区旅行归来的旅行者,如果回来后两周内发现有明显急性呼吸道疾病,并伴有发热和咳嗽(严重到足以干扰一般的日常活动),应立刻就医,并通知当地的卫生部门。
建议曾密切接触过从中东地区归来、出现明显急性呼吸道疾病并伴有发烧、咳嗽(严重到足以干扰一般的日常活动)的旅行者的人群,如果接触后出现类似症状,要报告给当地的卫生部门,以进行MERS-CoV检测。
提醒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注意从中东地区回来的并伴有急性呼吸道疾病的旅行者感染MERS-CoV的可能性,特别是那些发热、咳嗽和肺器质性疾病的(例如: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如果临床表现表明可能为MERS,应根据WHO的病例定义开展MERS-CoV实验室检测,并采取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临床医生也要意识到免疫功能不全患者可能出现非典型表现。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的要求,各国应确保采取常规措施,以评估在交通工具(比如飞机和船)和入境口岸发现的患病旅行者,并能对有症状的旅客采取安全措施送至医院或指定的机构,以进行临床评估和治疗。如果患者出现在飞机上,可以使用乘客定位表格。此表格对于收集乘客的联系信息非常有用,可在需要时用于随访。
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法
【治疗】
(一)基本原则。
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确定治疗场所: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和防护条件的医院隔离治疗;危重病例应尽早入ICU治疗。转运过程中严格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2.一般治疗与密切监测。
(1)卧床休息,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密切监测病情变化。
(2)定期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气分析、血生化及*影像。
(3)根据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必要时应进行无创或有创通气等措施。
3.抗病毒治疗。目前尚无明确有效的抗MERS冠状病毒药物。体外试验表明,干扰素-α具有一定抗病毒作用。
4.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加强细菌学监测,出现继发细菌感染时应用抗菌药物。
(二)重症病例的治疗建议。
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治疗原则是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防治并发症,并进行有效的器官功能支持。实施有效的呼吸支持(包括氧疗、无创/有创机械通气)、循环支持、肝脏和肾脏支持等。有创机械通气治疗效果差的危重症病例,有条件的医院可实施体外膜氧合支持技术。 维持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胃肠道功能,适时使用微生态调节制剂。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症流感病例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