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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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3:45
合肥市环城公园的管理和建设遵循严格的规定,以确保其规划的合法性和保护性。首先,环城公园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需遵循已批准的规划,这是其行动的基准(第七条)。
规划的编制与修订需经法定程序,重视对现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保护,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还会举行听证会,以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公众参与(第八条)。
规划批准后,会公开发布,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以保证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监督(第九条)。规划一旦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变更都必须按原审批程序申报,确保规划的稳定性(第十条)。
在公园内进行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并按照相关法规办理审批后才能实施。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如位置、设计和环境影响,都需与周围景观和谐一致,不得对环境造成破坏(第十条)。
在特定区域,如包公祠等历史人文景观附近,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需经过严格景观影响分析,以确保不损害历史风貌(第十一、十二条)。
已存在的影响景观的建设项目需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整改或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周边环境,施工结束后需恢复原貌(第十三条)。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