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效力,哪个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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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21:42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裁决,如果*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常委会裁决。
PS: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
1.*;
2.法律;
3.行*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21:43
哈哈,你们老师真是刁难你们啊。问得就很有陷阱。我还是建议你看看《立法法》
第八十二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裁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21:43
任何部门规章不得与*部门的规章或国家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
就好像所有地方法规不得与国家*相抵触一样,这是所有立法立章的前提,当然是后者法律效力大了,这两者不能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