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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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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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21:02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属于村民个人财产,所以村民不能将宅基地随意转让、买卖,村民将宅基地赠与或卖给他人,实际上是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