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17:33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4:35
你入职是时候《劳动合同法》还没有生效,《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你前期是不适用的,但是2008年1月1日后就适用了。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单位在合同到期后应当续签劳动合同,要是单位不续签的话,那么就按照原合同履行,单位未能和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4:31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4:37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4:36
个人主动不续签没有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4:31
合同到期 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签 否则应当续签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4:3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