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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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8:35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8:3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工时没签订,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已经在该用工单位工作满一年仍然未订立劳动合同,就视为和用工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8:38
这个要看你们的劳务合同是怎么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