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23: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2:58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任免需经过中国*或所在地派出机构的严格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 保险公司需向审核机构提交详细的书面材料,包括任职资格审核申请、任职资格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有护照,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品行、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综合鉴定,以及在原机构的离任审计报告。所有材料均要求为中文,外文材料需附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译本。
2. 中国*和派出机构收到材料后,将进行完整性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无异议,视为材料齐全。接着,他们将在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核准任职资格。
对于已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内部调动或降级无需重新核准,但需备案。而对于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上级任免机构需提交任职资格备案表,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有特定情形的,派出机构有权否决其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需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否则会受到相关法规的处罚。取得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职责,任职资格将自动失效。任免决定需及时报备,未经核准不得擅自任命或指定未经审核的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和派出机构会建立完整的任职资格档案,记录申请资料、考察谈话记录、任职资格决定等重要信息,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和公正管理。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共五章,三十五条(含附则),这是为加强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1月11日中国*公布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方面的规定与该规定不符的,以该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