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扣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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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7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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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1:11
看介绍的情况,技术培训是根本不存在,保密条件也不成立,而且,12小时工作也违犯了劳动法8小时工作制的规定。你们签的合同应该是没有没有技术培训和保密这些吧,工作12小时不会在合同里面吧,只是实际12小时。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毫无疑问,扣违约金,必须明确培训费用是多少?没有培训费的话,合同上说的【如果不正常离职,将会扣除200-1000不等的违约金】,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无效内容。所以扣违约金,没有任何理由,厂方私自延长劳动时间12小时,违犯了劳动法8小时的规定,卫生条件还非常恶劣,损害身体健康。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得无理扣除所谓的违约金。我们保留依法向劳动部门举报厂方违犯劳动法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