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律无情》附录:《冥罚淫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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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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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2 05:41
《阴律无情》是上官玉华所著的著作,探讨了以淫罪为首的恶行所面临的严厉惩罚。冥界对淫罪的处罚尤其苛刻,因此文章节选了冥罚淫律的若干条目,以警示世人。
乱伦之人将永闭地狱,若伤害他人生命,将遭受雷击之刑,戏弄尸体者与此同罪。已受阳界处罚者,可减轻雷劫之苦,若有忠孝之事,准抵四分之一的罪罚。大善之事,亦可抵消四分之一的惩罚。
强奸寡妇将导致绝嗣,历经五百劫,再转为虫蚁、禽兽,直至五百年后转为人,为娼妓身,受过阳界处罚者,可免去一百劫的惩罚。若伤害他人生命,罪罚加重五等,忠孝之事可抵一半的惩罚,大善之事抵一半。
诱奸寡妇、调奸寡妇的惩罚与强奸寡妇相似,但经历的劫数有所不同,且再转为人时,会有残疾或贫贱之身。受过阳界处罚者,可免去一定数量的劫数。若伤害他人生命,罪罚加重,忠孝之事抵七分、九分的惩罚。
强奸处女、诱奸处女、调奸处女的惩罚与前三条类似,但针对处女的惩罚更为严格。受过阳界处罚者,可减免一定数量的劫数。若伤害他人生命,罪罚加重,忠孝之事抵一半、七分、九分的惩罚。
强奸室妇、诱奸室妇、调奸室妇的惩罚与前几条相似,针对室妇的惩罚更为严格。受过阳界处罚者,可减免一定数量的劫数。若伤害他人生命,罪罚加重,忠孝之事抵一半、七分、九分的惩罚。
针对异姓关系的淫行,惩罚将加倍。如有服之亲关系,将按乱伦罪处罚。在丧中之人罪罚将加重三等。仆妇、奴婢若犯淫行,将按上列规定处罚。若奸事未成,将减寿半纪,若伤害他人生命,将按成奸论。
与娼妓发生关系将减寿半年,若染恶疾将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可免减寿,若有子女,将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可免为走兽。
同性恋者将与女性淫罪处罚相同。若在十六岁以上者,将按处女论;十六岁以下者,将按室妇论;若挟幼童者,将按淫娼论。
造淫书者将减寿二纪,若因阅书造成淫害,将坐以本人罪罚,书不消灭,将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者,将与造淫书者同罪。
扬淫事者将减寿半纪,若伤害他人生命,将减寿一纪;若涉及闺阁之事,将与扬淫事者同罪。若能改悔,将减等处罚。
陆判官《淫律补篇》中指出,若使用药物导致他人丧命,将加倍处罚。若在十二岁以上处女处发生诱奸、调奸行为,将按强奸论处。若有伤害他人生命者,将加倍处罚。
已有子而置妾者将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将削功名八分,但不减寿。寡妇无意改嫁,被他人诱骗者将减寿三年。有意改嫁者,可免去减寿。
娶一寡妇,留夫家子女者将减寿二年,若子女死亡,将减寿一纪。
朋友之间谈论淫佚之事,三次将减寿一月,若使他人有淫事,将减寿三年;有功名者,将罚停迟功名。
路遇美色,三次目逆而送之,将减寿半月。若假意殷勤实存恶意者,将一次减寿一算(即三个月)。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将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将减寿一算,若有所害,将转兽一世。
喜看淫书者,三次将减寿半月,若致生疾病者,将减寿三年。
诱人行淫事者,将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若父兄纵容子弟或仆从行淫,也将同罪。
陆判官认为,冥界对淫罪的惩罚极为严厉,而乱伦之罪更为重罪。无论以卑凌尊、长欺幼者,死后都将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多出于仕宦之家、读书子弟,相互影响,习以为常,迷不知耻。诸神仙不得不奏明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需隐讳。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若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这些规定均经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受一次地狱刑罚的苦楚。阴司受罪,非比阳界,虽刑罚一次,灵魂已死,再复为人形,刑戮如前状,直至历劫满,此罪方完。若再有他罪,再按罪受地狱刑罚。《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若生前悔改向善,死后可抵除减罪;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刑罚于淫孽、乱伦罪尤为严厉。
《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细列出了赏善、罚恶的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若参考《金轮》二科,以及《洞冥记》,则因果报应之说,益信而有征。
《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文帝恳求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灾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文武二帝恳蒙玉帝准后,颁轮科彰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此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