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的确门市挡光能否得到赔偿,相关规定是什么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1:1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6:13
看你是否被判定采光权利益受侵犯.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一般采光权属于相邻权的一种.同是对开发商也是一个强制性规定.但是你现在有选择购买的权利.你可以放弃购买.如果开发商在买房前没有和你说房屋的采光问题,你可以要求退款或者要求购买时约定对方补偿.补偿标准是你们协商的事情.一般对采光权的赔偿包括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